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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师石河子市北一路及城市支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6-08-26 20:52:00
新疆建设兵团 改造 设计 工程

第八师石河子市北一路及城市支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石河子市北一路及城市支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2260473) 已由 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师发改投资发〔2025〕233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石河子安南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及改造道路3条,总长合计1649.908米,其中:北一路(东一路-东二路),道路总长928.697米,道路红线宽度50米、展览馆支路(南二路-现状支路),道路全长321.207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69小区支路(东六路-东七路),道路全长400.004米,道路红线30米;改造供热管网总长2x170米,管径为DN350-DN500;新建电力排管长度1980米,排管规格6(ICCΦ175)+2(ICCΦ80);新建通信排管长度1975米,排管规格:2x3(PVC-CΦ110),及照明、绿植种植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2260473002001 第八师石河子市北一路及城市支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新建及改造道路3条,总长合计1649.908米,其中:北一路(东一路-东二路),道路总长928.697米,道路红线宽度50米、展览馆支路(南二路-现状支路),道路全长321.207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69小区支路(东六路-东七路),道路全长400.004米,道路红线30米;改造供热管网总长2x170米,管径为DN350-DN500;新建电力排管长度1980米,排管规格6(ICCΦ175)+2(ICCΦ80);新建通信排管长度1975米,排管规格:2x3(PVC-CΦ110),及照明、绿植种植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8004002260473002001 第八师石河子市北一路及城市支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根据建设方项目方案和投资,对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进度和造价等全面负总责,为交钥匙工程。负责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配合项目业主完成部门协调、项目审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竣工图的绘制和审核,预留设计费 5%作为考核金额。 2.施工范围包括:第八师石河子市北一路及城市支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初步设计范围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按照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42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主体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市政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市政行业(供热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GB2)。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级)。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 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4.经验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有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经验。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设计或施工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5.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指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如2025年尚未完成,则提供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财务要求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 (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 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0时00分2026年09月02日 00时00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ggzy.xjbt.gov.cn/BidOpeningVideoManager/frame/pages/login/login)

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提出并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新疆金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同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3-2015570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河子安南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金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石河子市城区高新区兴业路2-2号科技创业园15层1517室-1533室
地 址:
石河子市北三东路石河子大学科技产业园创新创业孵化基地B座三楼309室
联 系 人:
郑鲁
联 系 人:
余春容(项目负责人)、张欢、仲娇
电 话:
0993-2851056
电 话:
1303942151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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