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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区公共服务配套交通专项规划工作
发布时间: 2025-09-12 14:52:00
江苏 专项规划 专项 服务

 

项目概况

新吴区公共服务配套交通专项规划工作 JSZC-320214-WXJH-G2025-001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1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4-WXJH-G2025-0017 

项目名称:新吴区公共服务配套交通专项规划工作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0万元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强化综合交通规划的向下传导,围绕贯彻落实城市精细化提升精神和紧扣新吴区2025年民生实事出行交通项目的相关要求,拟开展新吴区公共服务配套交通专项规划相关工作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服务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建规2012〕76号)、《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规范和《无锡市新吴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规划深度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具有民事独立承担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8.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资格证明文件中必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缴费证明扫描件(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方式: 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 (苏采云)平台”获取。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1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9号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81021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西新街8号17楼

联系人:朱佳君

联系电话:0510-82729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佳君

电话:0510-82729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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