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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机关 高村镇道路两侧及绿地景观绿化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5-32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30 18:50:00
天津 景观 绿地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机关 高村镇道路两侧及绿地景观绿化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5-321)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机关 高村镇道路两侧及绿地景观绿化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5-32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高村镇道路两侧及绿地景观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武清区泉旺路19号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5-321
项目名称:高村镇道路两侧及绿地景观绿化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698.0万元
最高限价:678.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98 678 其他服务 对高村镇道路两侧及景观绿化植物养护,养护面积共893959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开标后进行打印存档。(2)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3)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4)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的技术及相应的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需提供承诺书;(3)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4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B.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投标人提供2025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5)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 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泉旺路19号二楼
方式:现场直接获取或网络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泉旺路19号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现场直接获取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网上获取: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并将(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盖章后的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tjhcby@foxmail.com)。报名时间以汇款到账时间为准,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7日16:00。账户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汇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骡马市支行账号:1117010104000743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
  联系方式:022-22229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园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海泰创新基地B2-1-701
  联系方式:022-22249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津
  电 话:13352006102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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