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一、规划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是对海南农村地区未来发展和建设的总体战略部署。编制和实施本规划,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海南农村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是以党的十七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统筹相关专业规划和专题研究成果,在《海南城乡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深化农村地区发展和建设内容,提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用以指导全省工作实践,为海南农村地区的总体发展建设提供规划依据,为全省各地新农村建设相关规划的编制提供指导。
二、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1、立足海南基本省情
紧密结合海南自然、社会和经济的特点,对海南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条件进行具体分析和评价,立足海南省情,突出海南特色,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规划内容。
2、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把海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放置于区域发展的大系统当中,综合分析海南农村发展与其它区域要素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探索农村与城市、社会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3、遵循农村发展规律
借鉴国内外农村建设的成熟经验,通过对成功案例的系统剖析和对历史经验的理性归纳,认识和把握农村地区发展和建设的规律,指导规划编制。
4、战略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
根据省域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地域空间范围、深度要求以及技术上的可行性,本规划着眼全省,解决好全局性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并根据新农村建设长期性的特点,把握好工作推进的总体方向和步骤,突出规划的前瞻性。同时以近期建设和公共品配置为重点,在工作实际和政府职能方面,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和建议。
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
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图纸目录
本文语境为2006年。文图资料由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