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漯河市源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漯河市源汇区白云山路以西区域易涝积水点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uohe.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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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源采磋商采购(2024-65)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漯河市源汇区白云山路以西区域易涝积水点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44,000.00元 | |||||||||||
最高限价:644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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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漯河市源汇区白云山路以西区域易涝积水点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最高限价:工程最终财政审核价的1.4%。 | |||||||||||
6、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履约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最近6 个月社保证明。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4年01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4年01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uohe.gov.cn)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技术服务电话:0395—2961908, 13939506901、13939506152、13939509206。)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响应人需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现场进行磋商、解密及二次报价。(漯河市民之家五楼)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响应人需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现场进行磋商、解密及二次报价。(漯河市民之家五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游客可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regionCode=)查看磋商内容,递交磋商文件的响应人需到达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磋商会议、解密及二次报价,现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核实响应人身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前往磋商现场或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并现场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应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上传登记,并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1).收取方式:由成交响应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 (2).收取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源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五一路南段659号 | |||||||||||
联系人:邓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575029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捷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鑫苑世纪东城(东苑)1号楼1单元1209号 | |||||||||||
联系人:于女士 | |||||||||||
联系方式:1883952142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 | |||||||||||
联系方式:18839521423 |